吃完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肉糜粥,久违的暖意流遍四肢百骸,精神也为之一振。 值房的书案上,摆放着两沓卷宗。一沓是他的原案“顾云渎职枉法案”,另一沓则是萧景琰要他复核的“清河书院书生坠亡案”。 他首先拿起自己的案卷。纸张泛黄,墨迹清晰。里面详细记录了他“收受”的所谓赃银——五十两雪花银的来源(一个与他素无往来的绸缎商),以及数名“人证”的证词,指认他如何在验尸后,被富商家人买通,将明显的他杀伤痕篡改为“失足落水致颅脑损伤”。原验状副本上,那关于颈部勒痕的关键描述被巧妙涂抹,替换成了符合意外落水的词句,笔迹模仿得极为相似,若非陈远拥有“顾云”的记忆,知道自己在原始记录中明确写下了“索沟呈八字形向上提空,生活反应明显”,几乎也要被瞒过去。 “手段不算高明,但足够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