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见面。 要见的人是我大学同学,他叫秦风,在学校时我们都叫他疯子。他本来也是学考古学专业的,只是后来他转了行,在他们当地做了一名导游,具体原因是什么,我只知道,那时候他说他要回家结婚。 走出了出租车,我一眼便瞧出了疯子,这小子西装革履不说,还带着一副墨镜,真不愧是有家室、洋洋得意的成功男人。 别看疯子带着个墨镜,他的眼睛可尖着呢,他也第一时间看到了我。他疾跑几步,上来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熊抱。 “的哥,你可想死我了。” 的哥,就是指我了,因为我叫贺之,而之字在古代又多做助词的用,所以哥们们给我起了个的哥的外号。 我说:“你小子怎么说也是个有家室的人了,还搞的我俩跟搞基似的。” “搞基好呀!”疯子笑...